很多人一听到“逮捕”,就以为案子已经到了检察院,甚至快要判刑了。
其实,这是一个常见的误解。今天就用大白话聊聊:逮捕到底是什么,以及它和“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到底有什么关系。
什么是“逮捕”?
简单来说,逮捕就是国家把一个人先关进看守所,暂时剥夺他的人身自由,以防他逃跑、串供或继续犯罪。
它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目的是为了保证后续的侦查、起诉和审判能顺利进行,而不是一种惩罚。
在我国,逮捕有严格的程序:
1. 谁可以申请/决定?
公安机关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
检察院、法院也可以直接决定逮捕。
2. 谁去执行?
无论谁批准或决定,最终都由公安机关执行。
满足哪些条件才能逮捕?
法律上讲,逮捕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核心条件,缺一不可:
1.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不能凭空抓人,必须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且是该嫌疑人所为。
2. 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根据现有情况,初步判断其罪行比较严重,可能要坐牢,而不是只罚点钱或短期拘役。
3. 有逮捕的“必要性”
即使前两条满足,如果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式就足以防止其逃跑、串供等,那就不必逮捕。只有在“关起来更安全”的情况下,才会批准逮捕。
4. “社会危险性”主要包括:
1)可能继续实施新的犯罪;
2)可能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干扰证人;
3)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等进行打击报复;
4)可能自杀或逃跑等。
逮捕 ≠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这是最关键的一点,也是最容易混淆的:
1. 逮捕发生在“侦查阶段”
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过程中,如果认为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会向检察院申请批准。检察院批准后,公安机关才会执行逮捕。此时,案件仍然处于公安的侦查阶段,远未到检察院。
2. 逮捕后,公安还要继续侦查
逮捕只是“先关起来”,不代表侦查结束。公安通常还需要继续调查取证,这个过程可能持续一两个月甚至更久。
一句话总结:
逮捕 ≠ 案子到检察院了,更 ≠ 马上要判刑。
它只是侦查阶段中,一种比较严厉的“关押”措施。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的真正标志
案件真正进入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阶段”,有一个明确的标志: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案件材料(卷宗、证据等)连同《移送审查起诉意见书》,一并移送给同级人民检察院。
这个动作在法律上称为“移送审查起诉”。从这一刻起,检察院才开始正式接手案件,进行审查起诉工作。
1. 对嫌疑人/家属来说:可能会收到一份《案件移送审查起诉通知书》。
2. 对律师来说:从这一天起,可以查阅、复制全部案卷材料,并与嫌疑人充分沟通案情。
所以,“移送审查起诉”才是案件进入检察院阶段的真正标志,而不是“逮捕”。
家属最关心的几个问题
1. 人被逮捕了,是不是案子很严重?
逮捕确实说明公安和检察院认为嫌疑人的罪行较重,且有“关押必要”。但这不等于最终定罪,案件仍有不起诉或判决无罪的可能。
2. 逮捕之后,多久会到检察院?
没有固定时间。这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证据收集难度等。家属可以向办案机关了解案件进展,或委托律师跟进。
3. 人被逮捕了,家属能做什么?
1)尽快为嫌疑人聘请专业刑事律师;
2)在律师会见后,根据案情考虑是否申请取保候审;
其实,这是一个常见的误解。今天就用大白话聊聊:逮捕到底是什么,以及它和“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到底有什么关系。
什么是“逮捕”?
简单来说,逮捕就是国家把一个人先关进看守所,暂时剥夺他的人身自由,以防他逃跑、串供或继续犯罪。
它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目的是为了保证后续的侦查、起诉和审判能顺利进行,而不是一种惩罚。
在我国,逮捕有严格的程序:
1. 谁可以申请/决定?
公安机关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
检察院、法院也可以直接决定逮捕。
2. 谁去执行?
无论谁批准或决定,最终都由公安机关执行。
满足哪些条件才能逮捕?
法律上讲,逮捕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核心条件,缺一不可:
1.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不能凭空抓人,必须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且是该嫌疑人所为。
2. 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根据现有情况,初步判断其罪行比较严重,可能要坐牢,而不是只罚点钱或短期拘役。
3. 有逮捕的“必要性”
即使前两条满足,如果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式就足以防止其逃跑、串供等,那就不必逮捕。只有在“关起来更安全”的情况下,才会批准逮捕。
4. “社会危险性”主要包括:
1)可能继续实施新的犯罪;
2)可能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干扰证人;
3)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等进行打击报复;
4)可能自杀或逃跑等。
逮捕 ≠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这是最关键的一点,也是最容易混淆的:
1. 逮捕发生在“侦查阶段”
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过程中,如果认为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会向检察院申请批准。检察院批准后,公安机关才会执行逮捕。此时,案件仍然处于公安的侦查阶段,远未到检察院。
2. 逮捕后,公安还要继续侦查
逮捕只是“先关起来”,不代表侦查结束。公安通常还需要继续调查取证,这个过程可能持续一两个月甚至更久。
一句话总结:
逮捕 ≠ 案子到检察院了,更 ≠ 马上要判刑。
它只是侦查阶段中,一种比较严厉的“关押”措施。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的真正标志
案件真正进入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阶段”,有一个明确的标志: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案件材料(卷宗、证据等)连同《移送审查起诉意见书》,一并移送给同级人民检察院。
这个动作在法律上称为“移送审查起诉”。从这一刻起,检察院才开始正式接手案件,进行审查起诉工作。
1. 对嫌疑人/家属来说:可能会收到一份《案件移送审查起诉通知书》。
2. 对律师来说:从这一天起,可以查阅、复制全部案卷材料,并与嫌疑人充分沟通案情。
所以,“移送审查起诉”才是案件进入检察院阶段的真正标志,而不是“逮捕”。
家属最关心的几个问题
1. 人被逮捕了,是不是案子很严重?
逮捕确实说明公安和检察院认为嫌疑人的罪行较重,且有“关押必要”。但这不等于最终定罪,案件仍有不起诉或判决无罪的可能。
2. 逮捕之后,多久会到检察院?
没有固定时间。这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证据收集难度等。家属可以向办案机关了解案件进展,或委托律师跟进。
3. 人被逮捕了,家属能做什么?
1)尽快为嫌疑人聘请专业刑事律师;
2)在律师会见后,根据案情考虑是否申请取保候审;
3)保持冷静,不要轻信“花钱捞人”等说法,一切以法律程序为准。
南京大学法学学士、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硕士。上海明伦(苏州)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明伦(苏州)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委员会书记、刑事委员会主任、苏州市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姑苏区律师协会青年律师专门委员会主任、姑苏区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开放大学客座讲师。
多年来致力于各类法律疑难案件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代理过多起全国著名刑事疑难案件,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马政鹏律师团队
是上海明伦(苏州)律师事务所骨干力量,以团队化的运营方式办理每一起案件,专业、精准和高效的原则贯彻于每个案件,在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劳动人事、企业法律顾问等领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获得了社会广泛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