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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3-14 09:17:41| 浏览次数:


随着城市建设进程的加快,城市规划及城市管理的要求越来越严格,而其中“违停”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的违章行为,虽然“停车入位”已成为大部分人的共识,但是仍有部分人带有侥幸心理。为了加强城市管理及道路安全,交警有时候会直接将违停车辆拖至指定地点,那么,在这过程中,交警是否可以强制拖车呢?产生的拖车费用交警是否有权进行收取呢?

 

案情简介

 

某天,小李为了接妻子下班便把机动车停放在妻子单位路口,妻子单位位于老城区,道路狭窄,小李的停车行为严重妨碍了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交警执勤过程中,发现了小李的违停行为,便要求小李将车辆开至附近的停车场,但是小李坚决不同意。为了保证该道路的正常通行,交警便联系拖车,将小李的车辆拖到指定地点。小李心中疑惑:交警有权直接将自己的车拖走么?有权收取拖车费么?

 

法律分析

 

交警有权直接拖走违停车辆。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交警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在现场拒绝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交警无权收取拖车费和停车费。交警暂扣车辆是正常的执法行为,由扣车产生的费用属交警队正常执法支出,由此造成的行政性成本开支应由财政拨付支出,车主没有义务为交警的委托行为付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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