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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1-22 09:47:57| 浏览次数:


明明还在浏览租房信息,就接到销售电话,刚注册完会员,推销短信就铺天盖地。大数据时代,人们享受着数据带来的便利,也因个人信息的泄露备受困扰。

 

针对越来越多个人信息被泄露、被贩卖等市场乱象,我国首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以下简称《个人信息保护法》),自2021111日起施行。它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将共同编织成一张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网

 

那么《个人信息保护法》实行之后对我们日常生活将产生哪些影响呢?

 

一、个人信息将不再被过度收集

 

当代人的信息泄露很大程度是因为个人信息被过度采集。明明安装的闹钟软件,要提供地理位置信息;下载导航软件,需获取通讯录权限;甚至在毫不知情时,人脸信息可能被记录……但随着《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实施,信息被过度采集的时代一去不复返。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条、第十条、第十六条都对信息采集做了明确规定: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

 

二、大数据杀熟行为将被明令禁止

 

想必很多人都遇到过以下情形:在同一个app,同样的出发地、目的地,同一家航空公司,不同的手机用户看到的是不同的机票价格;或者购买同样的商品时,老客户购买的价格比新客户要贵很多……之所以被大数据杀熟,是因为经营者通过收集手机消费者的信息后,运用大数据分析其消费习惯、消费喜好、收入水平等信息,将同一商品或服务以不同的价格向消费者出售,从而获得更多利润。

 

《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后,大数据杀熟的行为都将被禁止。该法第二十六条明确:个人信息处理者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应当保证决策的透明度和结果公平、公正,不得对个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

 

三、各类软件不得强制推送个性化广告


《个人信息保护法》针对我们日常总会遇到的各种大数据广告作出了限制。明确规定: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向个人进行信息推送、商业营销,应当同时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者向个人提供便捷的拒绝方式。

 

即各类软件不得再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到你的个人喜好后,精准向你推送广告或者同类产品等等。

 

四、禁止滥用人脸识别

前段时间有一则闹得沸沸扬扬的新闻:2021年7月,苏州张先生所在大厦物业在征得每个业主的书面同意后,门禁系统将改为人脸识别,要求业主办理信息录入,否则无法进小区。唯独张先生未签署相关的书面文件,张先生认为,刷脸存在隐私风险,不同意刷脸进入小区,要求物业增设其他进入小区的途径,多次沟通无果后,将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最后法官支持了张先生的诉求。

 

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建筑物管理人以人脸识别作为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出入物业服务区域的唯一验证方式,不同意的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请求其提供其他合理验证方式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同时《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设备,应当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设置显著的提示标识。所收集的个人图像、身份识别信息只能用于维护公共安全的目的,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取得个人单独同意的除外。因此,除个人同意外,只有为了公共安全的必要、需要,才能采集人脸识别信息。

 

总的来说,《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后,为我们的信息安全架起了一道“防火墙”,我们的个人信息将能得到更全面地保护,“大数据杀熟”等等侵犯个人信息的现象将得到更好地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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