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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除了劳动合同,还有哪些材料可以证明劳动关系?
发布时间:2021-09-13 10:24:03| 浏览次数:


众所周知,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直接书面材料,如果出现劳动纠纷直接拿着劳动合同协商、起诉、向有关部门投诉,都是最重要的证据。但是,并不是每个用人单位都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纠纷了,又该怎么办?别担心,这一期我们就聊一聊除了劳动合同,还有哪些材料可以证明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案情简介】

 

小周一直在朋友厂里做油漆工,出于对朋友的信任,小周工作了五年,却一直没有签订任何书面劳动合同。某天在工作中,小周不慎摔伤致左手骨折,小周受伤后与朋友协商,希望厂里能够对其进行工伤赔偿,但朋友以双方之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为由拒绝赔偿,小周欲哭无泪,投诉无门,不知道该怎么办?小周不禁想问:“没有书面劳动合同,怎样才能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法律分析】

 

签订劳动合同既能够帮助用人单位规避一定的法律风险,也能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另外,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真的未予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也不用慌张,以下材料也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法律依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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