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明伦(苏州)律师事务所官网 热线电话:0512-67518879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经典案例>婚姻家事>
婚姻家事
金某与魏某离婚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21-07-06 17:10:49| 浏览次数:

金某与魏某离婚纠纷案件

原告:金某

委托诉讼代理人:曾胜权,上海明伦(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魏某

 

案情简介:原告诉称,原告和被告于2008年打工时认识,2011年上半年开始相恋的。20142月登记结婚。从2015年开始关系不如以前,2017年原告发现被告搂抱一名女性,使得双方关系更加糟糕,现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遂起诉离婚。

 

判决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五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准予原告张某与被告陈某离婚。

 




专业领域

刑事辩护事务

知识产权保护事务

涉外法律事务

企业法律顾问事务

诉讼与仲裁代理事务

税务律师事务

婚姻家事事务

房地产法律事务

经典案例

民商事代理

刑事辩护

非诉业务

婚姻家事

房产纠纷

合同纠纷

律所新闻

律所新闻

行业资讯

行业法规

更多 +团队化律师服务

全国服务热线 :0512-67518879


移动电话:+86 189-6211-6353 专线(周六/周日)

涉外法律服务专线:+86 0512-67951152


律所地址:苏州市姑苏区苏站路1588号世界贸易中心A座1903、1905

上海总所: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88号圣爱大厦23层


更多法律咨询

微信即时沟通

QQ咨询 微信咨询

电话咨询

18962116353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