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明伦(苏州)律师事务所官网 热线电话:0512-67518879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经典案例>婚姻家事>
婚姻家事
尤某与许某离婚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21-07-06 17:02:39| 浏览次数:

尤某与许某离婚纠纷案件

原告:尤某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世英,上海明伦(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许某

 

案情简介:

原告尤某诉称,原、被告双方于2011年经人介绍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20121212日双方登记结婚。2013912日婚生内女尤某某出生。由于双方婚前相处时间短、互相了解较少,婚后夫妻感情较为平淡,被告对原告及女儿关心较少、态度冷漠。其一,双方因家庭琐事发生分歧时,被告多次拒绝与原告进行沟通、冷漠待之,对原告偶有家庭暴力行为。其二,双方自20188月起分居至今。因此,原、被告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判决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不准原告尤某与被告许某离婚。

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20元,由原告尤某负担。




专业领域

刑事辩护事务

知识产权保护事务

涉外法律事务

企业法律顾问事务

诉讼与仲裁代理事务

税务律师事务

婚姻家事事务

房地产法律事务

经典案例

民商事代理

刑事辩护

非诉业务

婚姻家事

房产纠纷

合同纠纷

律所新闻

律所新闻

行业资讯

行业法规

更多 +团队化律师服务

全国服务热线 :0512-67518879


移动电话:+86 189-6211-6353 专线(周六/周日)

涉外法律服务专线:+86 0512-67951152


律所地址:苏州市姑苏区苏站路1588号世界贸易中心A座1903、1905

上海总所: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88号圣爱大厦23层


更多法律咨询

微信即时沟通

QQ咨询 微信咨询

电话咨询

18962116353

返回顶部